陈兴良: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

民事欺诈属于民事不法,刑事欺诈属于刑事犯罪,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却极易混淆。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都以欺诈为其行为特征,民事欺诈可以分为民事违约的欺诈和民事侵权的欺诈;与之对应,刑事欺诈可以分为虚假陈述的欺诈犯罪和非法占有的刑事诈骗。对于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之间的区分,应当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非法占有目的这三个方面进行界分,从而为正确地认定刑事欺诈犯罪提供刑法教义学的根据。...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会对金融行业有多重要。

2019年11月14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对金融行业有何重要意义。...

顾永忠\李勇等共话: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律协作“新题”与“新解”

控辩协商、检律协作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重要内容。日前,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辩护权和值班律师职责权利作出了新规定,对于促进认罪认罚从宽检律协作提供了坚实基础。认罪认罚制度实践中,检律关系如何构建、如何借助检律协作解决制度落地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期“观点·专题”邀请相关专家与实务人士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陈兴良最新作品:互联网帐号恶意注册黑色产业的刑法思考

如何在刑法上惩治恶意注册黑色产业,已成为当前我国刑法理论应当面对的问题。互联网恶意注册黑色产业可以分为三个环节:上游行为、中游行为和下游行为。恶意注册黑色产业链上游行为是指为恶意注册黑色产业提供注册所用的信息和资料、程序工具和技术支持等。中游行为是指利用从接码平台处取得的手机号和验证码以及打码平台获得的图像验证码识别,利用公民信息、自动化运行工具和突破安全保护措施的工具,完成整个注册过程和养号过程。下游行为是指出售恶意注册的账号,以及利用恶意注册的账号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国刑法中,互联网账户的恶意注册...

学术撷英|张彦: 审讯中应对谎言的预设策略

审讯的过程就是讯问双方心理交战、对抗的过程。审讯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前途命运。审讯专家弗雷德·英博说过:“自我谴责和自我毁灭不是人的正常行为特征,人类一般都不会主动、自发地供认自己的罪行。期望作案人未经审讯的触动,便因良心的折磨而供认罪行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常常出于逃避或减轻罪责的目的,不正面如实地回答讯问人员提出的问题。...

研究所股权划转、转让涉税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一阵阵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潮,研究所以科技成果作价成立公司的案例越来越多。成立公司后,考虑到防范风险和专业管理的需求,研究所通常将所持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的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代为行使出资人权利,管理所持企业股权。另外研究所适时退出企业,转让所持企业股权获得收入,亦是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收益的重要形式。...

实务研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裁决司法审查规则研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及国法〔2011〕35号《通知》施行后,建立了我国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裁决制度,但由于缺乏上位法及具体细化规则,该裁决制度在法律适用、裁决机关、裁决范围、裁决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困惑,亦对人民法院后续司法审查带来了挑战。...

李德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魂

价值不是对象外部事物固有的,而是它和人的社会存在和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条件、生活发展方式直接联系的,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尺度,来衡量任何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换而言之,世界上一切好坏或价值,都不是对象和客体本身固定不变的属性,而是以人为尺度对对象所做的判断。...

学术撷英|崔玉珍:从立法语言的连词“或者”看我国法律的可读性

本文通过语料库和对比的方法对立法语言中的连词“或者”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总结出“或者”具有这些使用特点:出现频率高、共现频率高、“或者”词组内部结构层次复杂、内嵌结构比例较高、外部功能多样。本文进一步提出,立法语言中的连词“或者”使得我国法律条文的结构更加复杂、层次更多、不同成分之间的边界更加难以确定、也更容易引起歧义,和日常语言的差异更加突出,最终降低了我国法律的可读性。最后本文分析了立法语言中“或者”影响我国法律可读性的原因,并给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2019年买房前你应该了解这些房产纠纷的法律知识!

在购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遭遇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维权?在此特地给广大购房者收集了一些房地产维权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