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

发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无论施工合同有效与否,结算的前提是承包人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条件不成就。发包人拖延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合格,发包人应对其拖延验收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未组织验收但先行使用或出具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但事实上并未真正组织验收或者保留部分质量问题通过验收,应视为发包人已放弃质量抗辩,此时发包人的付款条件已经成就。但如果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的责任不能免除,仍应承担保修责任。...

合同无效时发包人是否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无效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而不论是承包人主张,还是发包人主张,抑或是法院裁判”。也就是说,合同无效时,发包人照样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避免了工程造价鉴定反而高于合同约定价款而给发包人造成的签约时无法预料的损失。...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依据及操作实务

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人,视为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依法有权取得所购商品房。是开发商债务偿还的第一顺位人;装饰工程是开发商直接发包的工程,不是分包工程,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装饰公司符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主体资格,装饰公司就开发商欠付工程款的部分属于第二顺位债权。但是,有关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及因开发商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费部分,不在优先范围之内;银行的债权基于已经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应当为债权第三顺位人;设备商在诉讼中已经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就保全范围内的财产变卖以后,享有优先权。设备商是第四顺位债权...

索要工程欠款,宜早不宜迟

债权人不及时主张工程欠款,会形成许多不利的后果:一、你不及时通过诉讼索要欠款,对方就认为可以再拖下去;二、时间一长,许多证据难以取得;三、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难以胜诉;四、即使两年能够付清工程款,所谓利润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索要工程欠款,宜早不宜迟。...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文规定承包人应以何种方式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是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优先受偿权,还是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发出催款函也是可以认定为其行使了优先受偿权?...

“烂尾楼”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何时起算

合同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司法实践中,有大量的案件是建设工程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或者之后停工但是停工一直延续,即所谓的“烂尾楼”工程,以后可能复工,也可能不复工,在实际竣工日期难以认定的情况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从何时起算?若停工状态持续至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后6个月的,承包人是否还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四种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方式

如果发包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人申报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则承包人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以确定债权数额,相关负责建设工程拍卖或变卖的单位应将工程拍卖款或变卖款中优先受偿权相对应的债权数额暂时保存在指定账户,待确定债权数额后再予以清偿,以保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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