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智能基建下,传统基建施工合同法律实务之经验谈

“智能基建”前期系列文章已经谈到智能基建,尤其是其所依赖的“传统”的设施空间建设仍要遵循国家对建筑企业资质、施工许可、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及竣工验收等的规定,在工程实际施工或者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仍可能会遇到传统基建中的一些典型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解读(2)

目前,很多建筑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而且这种情况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发包人为什么不等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使用呢?这是与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实务分享 |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审查要点分析

2019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生效,该司法解释第一条[1]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收藏:建设工程合同审理方法与技巧 | 法官说

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首先从程序上依然遵从立案、审理、判决(调解、撤诉等)三个阶段。...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规定适用中的相关具体问题

施工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其他问题都比较多,但从诉讼的案由角度来看,诉由相当简单,施工方就是要钱,业主方依据两点抗辩,一个是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二是工程拖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疑难案例之内部承包

企业内部承包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是企业自主决策范围。由此签订的合同的特殊性在于,一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另一方面,就主体而言,双方之间又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施工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如何维权?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即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就自始无效,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除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之外,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约定应归于无效,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主张权利...

最高法院: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相关观点集成(二)

债权转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从权利随之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建设工程合同“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评析及应对措施

“背靠背条款”,对应的英文为“pay when paid”或“pay if paid”,它并非专业的法律术语,而是业界的一种通俗叫法,它指的是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的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以第三方支付给付款方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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