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

论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及其阻却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房屋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但尚未颁发权属证书,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在于以政府的公信,对不动产物权的归属进行公示,便于社会交易,确保交易安全,减少交易成本。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社会公众即可查询,登记事项就产生公示效果,社会公众就会对此产生信赖。而权属证书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便于权利人与第三人交易,而向权利人颁发的确认性凭证,不能产生登记簿那样对世的公示效果。故登记事项一旦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便产生法律效力,是否颁发权属证书并不影响房屋登记产生法律效力。...

论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及其阻却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

预告登记制度的死亡与再生

根据《物权法》20条,预告登记的适用对象是“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目的是“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其功能在于限制所有权人的一物数卖行为,确保由买卖合同等产生的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1]转让房屋所有权,必须登记,一旦转让人在登记前一物数卖,受让人就有目的落空的现实风险,预告登记无疑是消弭该风险的一剂良药。...

最高院:经法律文书确认的不动产物权所有人即使未经过户登记亦可对抗针对名义物权所有人的强制执行

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是否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并无法律规定该权利因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而丧失。权利人取得权利后,其他法院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并不能影响权利人已经取得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国土部承担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

《通知》明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36号),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论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及其阻却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

房屋交易已交付但未登记的确权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房屋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此类案件被法官普遍认为属于疑难案件。...

房产证加名减名详解:父母、配偶、子女不同流程

想要改动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几种不同的方法,会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各种问题,而且房产证改名字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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